一、代理商需具备的条件:
1)良好的商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品牌意识;
2)认同大成株式会社的经营理念,遵守合同有关规定,保持与总部的随时沟通,接受总部的指导。
3)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且资信良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自然人或法人。
4)有强烈的成功欲望、事业心和管理意识,完成双方协定的最低年销售量。
5)同一地区有较强经营能力或有行业经验者享有优先权。
二、经销商政策:
1)公司根据不同经销商或代理商类型,实行一级代理全国统一供货渠道、统一供货价格、统一宣传形象设计;
2)公司根据经销/代理商的年销量给予年终奖励或返利,所有奖励或返利均按照货物的形式兑现。具体奖励政策请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hanyu.com或致电大区经理咨询。
3)其他销售支持如广告、彩页、订货会、展会营销等,根据具体市场需要有公司统一投放。
4)公司每年定期对经销商进行技术和服务培训,对受训结束颁与大成燃气锅炉售后服务证书。
5)对连续三年完成协定计划或有突出业绩表现的代理商我公司集中组织去韩国考察旅游。如果连续两年未能完成协定的最低销售量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在该地区的独家代理权。
6)凡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的合作伙伴均享有对约定地区的独家代理经营权,公司予以承认和保护。
7)代理商应积极配合总部维护市场秩序的工作,在所辖区域市场积极推广,对于有跨区窜货行为的代理商公司不予区域市场保护,并有权在该地域发展第二家或以上的经销商客户。对品牌造成负面影响的经销商自行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大区经理或登录公司网站查询。